在南阳如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平时我们所说的“环评”,实际上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它定义为“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规划环评、战略环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平时我们所说的“环评审批”或“环评手续”,实际上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这项行政许可事项。
为什么要办环评审批手续?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什么项目需要办环评审批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建设项目环评有哪几类?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我查阅《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登记表”,如何办理?
“登记表”类别的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1号)的规定将填报好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县环境局备案。
我查阅《分类管理名录》属于“报告表”(或“报告书”),如何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分级审批,即审批权限分为部批、省批、市批、县批。根据《关于发布
如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项目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一句话:开工建设前,否则面临生态环境部门的“未批先建”处罚。建议在建设项目选址、规模和工艺基本确定后,尽快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尽早向柞水县环境局申报材料、申请审批。
办环评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柞水县环境局承诺办结时限报告表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专家评审、建设单位修改整改、听证等时间)。
取得这个手续后有效期限是多久?
取得该手续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获得批准,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此处的五年类似于“有效期限”,但不是完全等同于“有效期限”的概念。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项目在建设期内发生重大变动的,该手续立即失效;二是项目五年内未开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后告知该环评文件无需修改变动,该手续仍然有效;三是项目在五年内已经开工建设且未发生重大变动,该手续仍然有效且不存在有效期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