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2019〕第 3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 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 号)、《河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3〕1 号)等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 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 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 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并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或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国道 G310 洛阳境段(铁门镇至三门峡市界)改 建工程建设用地,在开展征地前期工作时,应当对项目所涉及的相关 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 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 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因此,河南安盛技术管 理有限公司在(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到国道 G310 洛阳境段(铁门 镇至三门峡市界)改造工程征迁协调指挥部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起对 国道 G310 洛阳境段(铁门镇至三门峡市界)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本次评估过程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预防为主、重在化解的原则,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社会稳定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安全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 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此次征地项目建设实施引发的社会稳 定问题。围绕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开展评估,重点 核查此次征地项目是否履行了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 此次征地项目征用土地前期准备工作中公众参与情况,此次征地项目 征用土地的后续用途是否公开说明,此次征地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资 金能否得到落实,该项目实施征地和建设工作是否进行了生态、人居 等环境影响评估,该项目实施征地后的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等。 本评估报告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 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的编制要求,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结论三大部分。评估实施小组通过对征地 项目前期工作相关手续的复核、对项目所在地实地调查、广泛征询此 次征地项目主要涉及公众对象(相关部门、基层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以及对被占地的村民进行调查问卷等工作,评估实施小组认为该项目 有 11 个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其中主要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为“土地征 收补偿发放程序和方案”、“噪声和振动影响”,次要影响因素为“土地 征收征用补偿资金发放”、“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生活”、“大气污染物排 放”、“项目“五制”建设”、“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文明施工和质 量管理”、“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施工安全、与卫生与职业安全”、“社 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该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正有序开展,征地审批过程符合国家对该类 项目的程序要求,且依法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落实,补偿方案和程序 充分且合理,维护了被占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此次征地项目征地方案可行。经过对风险因素和风险等级的定性、定量评判,此次征地项目 整体初始风险等级为低级风险等级,在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 和化解措施后,预期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低风险等级且风险更加 可控。 本评估报告可作为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此征地项目的重要依据, 同时也可作为此次征地项目设计、建设和投产后实施社会稳定风险控 制的重要参考。 河南安盛技术管理有限公司